阿桐一边替他担忧,又替他高兴。
主子对周二宝也太好了,不光把他送去当了掌柜,还给他在凉城置了宅子。
当初周二宝本打算跟着沈云星去的。
顾漓笙给沈云酥吐槽,说他可用的人太少了。
沈云酥就对周二宝说,大家朋友一场,四殿下在村里生活了这么久,大家都应该为他做点什么。
就这样,周二宝就被高管家带去凉城了。
春天的西北边关,春天比其它地方来得更迟一点。
一个健壮的将士骑着马儿在边城的大街上飞奔,快速地奔向驿馆。
到了驿馆外,他翻身下马,丢下缰绳就往驿馆里面跑去。
一个驿卒迎了上来,满脸堆笑道,“林千户大人,你今天又白跑了,今儿个真没有你的信到驿馆,要不你也别三天两头跑了,有你的信来了,我给你送过去?”
此人正是被燕南寻带到边疆的狗蛋。
狗蛋特别钦佩沈云风和沈云辉,他在大宅子学武的时候,比周二宝几人用功多了。
恰好两年前威远将军来信,让燕南寻去军营历练历练。
几人这些年已经有了深情厚谊,他哪里舍得离开梧桐村。
还是顾漓笙心疼表哥独自去军营孤单,他建议他把狗蛋带去军营。
沈云酥也觉得这主意不错,狗蛋被她的灵泉水灌得牛高马大的,身高超出了狗蛋的爹。
在沈长生和沈四胖,还有周二宝几人当中,狗蛋的武功练得最好。
沈云酥笃定他去了军营,绝对会有一番作为。
果不其然,进军营后的第一次将士筛选比武,他就一人单挑了三个千户。
威远将军亲自封他为千户。
狗蛋没有拿到自己的信,垂头丧气地叹了口气。
自言自语的道,“老大肯定忙着学医治病救人,周二宝那个没良心的肯定有媳妇了,沈长生和四胖忙着赚钱,都把我忘到后脑勺了。”
“林蛋将士,请您帮个忙,这里有一封燕老将军的信,麻烦您帮着带回去可好?”
狗蛋正准备翻身上马之际,驿丞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追了上来。
“林千户,你等等,可别走呀!”
驿丞在后面追了几步,狗蛋连忙拉住缰绳,一拍自己脑门。
暗骂自己一声猪脑子。
他总是忘记了他的大名。
到军营里报到的时候,他说他叫狗蛋,惹得将士们哄堂大笑。
可他在村里时,大家喊狗蛋都喊顺口了,他爹娘都没给他取大名。
最后他想了好半天,登名的将士都催促起来了。
他一咬牙说道,“我叫林蛋。”
他家姓林,把狗蛋的蛋用上不就得了,不就是一个称呼嘛!没什么要紧的。
进军营时间很短他就成了千户了,大家习惯的叫他林千户,很多时候,他自己都忘了自己的大名了。
他接过牛皮纸信封揣进怀里,策马往军营奔去。
心情不好,他觉得路边的树木新冒的嫩芽都不美了。
他想念梧桐村的山,梧桐村的水,还有那满山遍野的野花,那里的春天是最美的。
就连小鸟都是最漂亮的,他好想念彩鸢,不知道它下蛋了没有。
别的鸟儿一年都会生蛋了,彩鸢那么多年都不见它下一个蛋。
他问的时候,老大说也许它是公的。
他进了军营,到了老将军的大帐外面。
帐外的将士刚禀报完,燕南寻就从帐里跑了出来,“狗蛋,你找我祖父有何事?他刚才去城墙上巡逻去了。”
狗蛋从怀里拿出了那封信,“这是将军的信,你和我都没有。”
燕南寻一看不是军机密信,他从腰上取下匕首,挑开封蜡。
“是四殿下,里面还有周二宝给咱们写的。”燕南寻激动地道。
“你再找一找,里面或许还有老大写的信。”狗蛋不死心地说道。
燕南寻又找了一遍,摇头道,“真没有了。”
狗蛋接过信封,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这才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他把牛皮纸信封往书桌上一扔,叹息道,“少爷,你说咱们什么时候可以回梧桐村呀?”
燕南寻看完了一封信,顺手就扔进他怀里,“你自个儿看,里面提到酥丫头了,她现在可能耐了,轻功大有进步。”
狗蛋拿起信,眼睛瞪得溜圆,认真地看了起来,“少爷,你看这日期不对呀!这信到咱们手里,都已经小半年了。”
“还有,你看,周二宝他说老大或许会在过年时去京城,这……这和没说有什么区别。”狗蛋哭笑不得地把信往书桌上一丢。
“谁说没区别了,说明半年前周二宝就知道酥丫头还在梧桐村的消息,你也别那么多要求,周二宝自己都还在凉城呢!他现在可有钱了,四殿下都给他买了一个三进院子了。”
燕南寻说着把自己的荷包拿出来掂了掂,“你看,咱们兜里的这点碎银子,都不够去沈家私房菜吃一顿的。”
“不对。”狗蛋一把又抓起了信。
他兴奋地指着信说道,“少爷你看,这里,周二宝提到沈氏私房菜,昨年都已经开到凉城去了,还有琼州,景阳城。”
燕南寻睨了他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这有什么,顾漓笙那小子,除了边关,他的客栈都铺满了北冥了,沈云星这小子,才这么几个地方,比起我表弟来,还差得远呢!”
“这有可比性吗?四殿下那是无本的买卖,他手里的硝石,还是咱们老大发现的呢!若不是咱们老大,他拿什么去开那么多客栈?”狗蛋不服气地回瞪了回去。
燕南寻一撩衣袍坐了下去,他慵懒地往椅子后背上一靠。
他斜了狗蛋一眼,“你想回村去看酥丫头?”
狗蛋连忙摇头,“不是,我想爹娘了,也惦记四殿下,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念我们,最近民间传言说皇后生的太子脑子有问题,不知道皇上会不会又召他回宫。”
燕南寻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现在无职一身轻,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现在可是千户了,哪能说走就走的。”
狗蛋这一刻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子,早知如此,他就装燕少爷的小厮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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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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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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