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文学网 > 都市小说 > 谁难受谁知道 > 第九十四章 有好感(一)
  无论男女,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有好感,那么“另一方”的每一步妥协,都可能引发“一方”的得寸进尺。

  …………………………

  韩士奇到了北京,便直奔龙仲游给他介绍的那间录音棚。说是录音棚,其实是开在一栋别墅里,规模、设施都很强大。

  昨天龙仲游跟韩士奇说的时候,韩士奇就知道这个这录音棚的老板。那是个在地下音乐圈颇有分量的人物,也偶尔参加一些综艺节目或晚会,在主流音乐圈中人脉也很广。

  到了录音棚,那老板对韩士奇倒是非常热情,韩士奇明白这是龙仲游的面子。

  “你就是小仲说的老韩啊,你叫我大李就行。”大李说着,直接递了一瓶啤酒给韩士奇。见韩士奇有些迟疑,大李亲自咬开了瓶盖,再次递给韩士奇,又说,“我这儿没茶,别介意。”

  “没事儿、没事儿,您客气了。我知道您,看过两场音乐节的演出。”

  “既然知道就别您、您的了,都是哥们儿啦。”大李自己也咬开一瓶啤酒,跟韩士奇碰了一下、喝了一口,又说,“也不知道你几点来,我那几个乐手哥们儿定的中午过来。咱们到中午一起吃顿饭、具体聊聊,下午就能录了。

  小仲跟我说啦,你这吉他水平不次于他。我找来的哥们你可以放心,手儿指乐器水平都没问题。中午一起沟通一下,录起来就很顺利了。

  也挺不好意思,按说小仲发话了,今天棚里不该接活儿,你看今天连员工都没来。可昨天有个朋友打电话儿非要今天过来录两首歌儿,也是因为不知道你几点到,那朋友关系又确实没法儿推。”

  “没事儿,确实是我没定好时间,昨天喝到挺晚的,就怕今天早晨起不来。闲着也是闲着,看看别人录音也挺好玩儿。”

  “投脾气。怎么着,他们还没来,那咱哥俩先玩玩?”大李是询问的语气,却已经抄起了一把吉他,估计也是想先看看韩士奇的水平。

  “行啊。”说着,韩士奇也打开了琴箱,拿出了自己的琴。这几天都跟龙仲游他们混在一起写歌,他也又找到了乐手的感觉,很乐于跟乐手交流,也期待一会能看到别人录音。

  至于陆雨驰为什么烦恼、又为什么急于让自己来北京,韩士奇觉得让他多烦一天去吧,毕竟自己现在做的也属于工作范畴。然而他并没想到,他马上就要见到陆雨驰了。

  陆雨驰来录音棚?

  没错,只是此时陆雨驰自己也不知道……

  ……

  陆雨驰昨天跟万茜茜吃午饭时,就觉得万茜茜似乎对自己有些好感。可他天生不会控制跟女人的距离,而且不着调的说话、行事风格,在某些女人看来却正是幽默的体现。

  吃完饭杨米是走了,可万茜茜又希望跟陆雨驰一起喝咖啡继续探讨剧情,没办法自己请来的演员,含着“泪”也要跟她探讨完。要不是陆雨驰昨晚得去参加陆风翔岳父的生日晚宴,估计晚饭也有着落了。

  而今天万茜茜也有跟陆雨驰见面的理由。

  戚武昨天便跟陆雨驰定好今晚一起吃饭,要给陆雨驰介绍一些演员,来参加陆雨驰他们这个新的综艺节目。问题昨天戚武是当着万茜茜的面说的,万茜茜便以此为理由,要跟陆雨驰见面。

  戚武介绍的演员要参加陆雨驰的综艺节目竞演选角,那么将来很可能就会跟万茜茜合作,既然如此,大家提前见见面倒也是有必要的。

  万茜茜这个理由陆雨驰还真无法拒绝,因为他自己也觉得很有必要。倒不是说让他们这些演员提前熟悉、沟通,关键这个电视剧现在连剧本都没有,作为主演之一的万茜茜可以一起来,跟其他的演员谈起来就更有说服力。

  可是无论男女,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有好感,那么“另一方”的每一步妥协,都可能引发“一方”的得寸进尺。

  万茜茜似乎就得寸进尺了,既然晚上也要见面,不如白天先让陆雨驰陪自己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好玩的地方?

  陆雨驰可能会想歪了,但万茜茜是要带陆雨驰来韩士奇所在的这个录音棚。

  原来万茜茜自幼就很喜欢唱歌,她不仅是演员,也曾出过单曲和专辑,她希望陆雨驰能看到自己这方面的才华。如果可以,她更希望陆雨驰能跟自己合录一首歌。

  陆雨驰不懂的怎么跟女人保持距离,也不善于拒绝女人,不管他有没有想歪,他最终还是答应万茜茜了……

  ……

  韩士奇跟大李一起玩了两三首歌、又聊了聊歌手的人选,突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个女人,韩士奇觉得这女人很有气质,乍一看并不太过惊艳,可是细看却很有味道,一种令人回味的美感。他又觉得这女人自己似乎在哪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了。

  “茜茜来啦。”大李对那个茜茜打着招呼。

  这一声招呼,也让韩士奇想起来了。这个女人应该就是王小猫说的万茜茜,王小猫给他看过万茜茜的照片,想不到在这见到了。

  万茜茜一进门便问大李:“你这儿哪儿能停车啊?我的朋友在外面找停车位呢,可找了半天都有地锁。”

  万茜茜不喜欢开车,以前来这里都是坐出租车,她的朋友也就是陆雨驰却是开车来的。

  “哦,没事儿,我出去给你们找地方。”大李说着,便站起身走了出去。

  万茜茜对韩士奇微笑着点了点头,便转身跟了出去。

  这让韩士奇连个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不过他也能理解,万茜茜真要是那么高傲,也就不会主动跟自己点头打招呼了。万茜茜应该挺在乎那个朋友,所以才忙着出去、而不是在屋里等着。

  韩士奇点了支烟,心想万茜茜是演员,什么朋友对她这么重要呢?大老板?闺蜜?陆雨驰?!

  韩士奇正想着,愣是看见一个“硕大”的、自己暂时不想见的陆雨驰跟着万茜茜和大李一起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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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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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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