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最考验林琛酒量的时候了——开席!

  林琛要给每一桌的人一一敬酒,感谢他们今天赏脸来参加他的婚礼。

  有些还好,只是随便呡一口就能过关。有些难缠的,劝酒的词那是一套一套的往外蹦,不想喝都不行。

  不过还好,林琛的地位摆在那里。一来他是城隍爷,乡亲们不敢太造次。二来他是茅山天师,同道们更不敢坏事了。今天,洞房最重要!

  虽然说没人劝他多喝,但客人实在太多了,一圈下来喝的酒就不少了。以他的体质,都感觉有些头晕。

  林琛回到新房,为了不被打扰布下阵法,搞得要闹洞房的秋生几人一阵郁闷。

  春宵一刻值千金……

  接下来一个多月,卞璞居里春意盎然,如《长恨歌》中所言: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年轻人嘛!没节制……

  春色醉人,林琛把金佰川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直到金佰川再次找上他……

  林琛见他黑眼圈重得犹如国宝熊猫,有些不好意思:“最近又给你托梦了?”

  金佰川差点哭了,原来您老人家还知道有我这么一档事呀!

  连忙点头:“是啊东家!虽然没发生什么诡异的事,但它老是托梦给我,每晚都被它吓醒。”

  林琛无奈:“好吧!后天出发去你老家一趟。”

  金佰川感谢一番后走了。

  他之所以定在两天以后,那是因为他需要准备些东西。虽然他的修为已经无人能及,但想与被称为华夏母亲河的黄河打交道,他还是有些犯怵的。

  世人都知道应龙,应龙助黄帝打败蚩尤,后又助大禹治理黄河。应龙大战蛟龙,将他们锁入井中,可以说是战功赫赫!

  可是众人却忘了,有一只玄龟背负息壤跟着应龙大禹身后,方便大禹取用息壤。

  听说一粒息壤就重如泰山,压得玄龟的龟壳都被压平了,四肢和头再也缩不进龟壳中。大禹治理黄河后,玄龟累死在河边。

  大禹将玄龟的尸体沉入黄河,请示天帝封它为黄河河神,天帝见它劳苦功高就同意了。

  这玄龟,就是如今大名鼎鼎的黄河大王!

  当然,这只是一则民间传说。不止这个,还有无数个传说。什么什么黄大王……什么大王将军的,多不胜数!就连大禹都有不同身份,有的是什么平水大王,有的是平水明王……等等,佛道不分!

  然而,一些人类的愚昧,搞得黄河大王像是恶神似的。就比如说活祭,把活生生的二八佳人投诉河中……

  这还不止,有些玄门中人,居然把黄河泛滥的罪魁祸首认为是黄河大王,将一些大杀伤性的法器投入河中。殊不知,他们这是在助纣为虐!

  不得不说,被他们这样一搞,黄河大王都快硬生生逼成恶神了,怨气难消!

  所以,林琛现在也不敢确定这黄河大王是正是邪?只能自己多做些准备,以免成了别人的泄愤工具而冤死。

  金佰川这事,或许有着连金佰川自己都不知道的故事,还是多些准备好!

  接下来两天,林琛勉强抵住温柔乡的诱惑,沉下心来画符。银符为主,金符次之,画了很多。

  其他的东西零零散散也准备了很多,其中最显眼的,就是那一捆绳子。这绳子被黑狗血浸泡过,加了些树脂,免得被水浸湿血液被冲走。

  他有感,这次去金佰川老家,自己肯定是要进入河中的。不过这绳子不是为了拴自己,而是捞尸!这是天师六感给他的灵感。

  金佰川的老家在豫省,想要过去必须得跨越两个省,可想而知路途有多远。

  一大早,凝霜不舍的为他梳好头发,用逍遥巾束住已经到肩膀的银发。

  “师兄,你在外面好好办事,家里有我照看,你不必牵挂。”

  林琛露出无奈的笑容:“老婆,这都一个多月了,你还是不习惯?又叫我师兄!”

  凝霜甜甜的笑道:“知道了,老公!为什么你非要纠结这个呢?”

  “你这女人真是,出了闺房叫师兄,在房里……啊呀~疼!”

  凝霜闹了个大红脸,狠狠的掐了一下。

  与老婆孩子温存了一番,林琛披上深灰色披风,带着金佰川、杨少华和阿罗出门了。

  已经年底了,天气越来越冷,几人自然不可能徒步赶路,而是来到省城坐火车。

  这个时间,自然是没有什么直达的车,而是多次转车。折腾了几天,来到了郑州。可是这里不是终点,还得继续想方设法的赶路。

  有时走路,有时坐驴车、牛车、乘船……

  来到金佰川的老家芦苇镇时,已经是半个多月后了。

  这个镇名副其实,就在芦苇荡边上。但有一点非常不好,河里一些垃圾容易飘到这里来。呃……尸体也是!

  其实真正的所谓捞尸人,并不像小说中说的那样,有人来叫就去开工,劳务费又高!呵呵……这么好的工作,谁不想做?这样的情况只是偶尔才会出现。

  真正的捞尸人,每天都要盯着河面上,有尸体漂下来就捞起来送回停放尸体的仓库。有人来认领,看家庭情况收费。如果没人来认领,有些心好的找个地方埋了。有些没耐心的人,则是用船拉回河里丢入河中,让尸体继续漂向下游……

  这个职业,每天冒着生命危险出工,再臭的尸体都要碰触,且要承受住某些人道德人性的攻击。除非逼不得已,真的不会入这一行。

  就算是这样,林琛几人坐船来到芦苇镇,就见到了几个。唉~这个时期的百姓,真的是苦!

  金佰川将几人带到了镇中心他的店里,几年没人的原因,与周围的店面成了鲜明对比。

  “金佰川?”这时,隔壁寿衣店里走出一个老头,惊讶的看着金佰川。

  金佰川苦笑:“杨叔,好久不见!”

  那老头确认是金佰川后,不禁破口大骂:“外日内祖奶奶……你个叽里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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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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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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