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鹧鸪哨早早起了床,他把那套买的西装穿上了,还特地梳了点发油,将自己那长长的头发弄得服服帖帖的。

  羽琴却兴致不高,随意把长发编了个辫子就这样出门了。她打着哈欠,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昨晚没睡好,美好前程就这样没了,谁也睡不着。

  “怎么了,不习惯吗?”鹧鸪哨倒是奇怪了,和她在森林里睡过,在山洞里也睡过,怎么到了床上,她就睡不着了呢。

  “昨晚好像一直有一只猫头鹰在叫,烦死了。”羽琴指桑骂槐地说道,还不是因为他这只鸟,真是没自知之明!

  “猫头鹰?”鹧鸪哨愣了一下,这附近鸟确实很多,但猫头鹰却没有。猛禽的话,要靠近山里才会有了。

  “对,手长脚长,毛还长!”羽琴精准归纳了他的特点。

  “手长,脚长,毛还长,这是野猫吧。”鹧鸪哨哪里听得出来她在骂自己呀,只是回忆着自己见过的猫头鹰,真没有这样的。

  “你头发怎么了?”羽琴为了避免自己被气死,只能主动转换了话题。

  “才洗了头。”鹧鸪哨也是有自己的包袱的,他摸了摸口袋,还好头绳带着呢。

  两人直接坐的小汽车去上海,这儿离上海很近,而且扎格拉玛族的人还挺会做生意的,家底丰厚。族里人没有多少了,所以这些钱都是大家凑一起在用,没有分彼此。毕竟他们都活不过50,计较那么多也没用。

  鹧鸪哨从管家那边将车钥匙拿了过来,直接就坐在驾驶座上。

  “你会开车啊?”羽琴真的震惊了,她觉得他就是那种很有大侠风范的人,靠飞檐走壁就行了。没想到啊,现在机械他居然也如此熟练。

  “是啊,族里年轻人都会开。”鹧鸪哨点点头,他们族人丁不旺,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学习各种技能,新的,旧的,都要学。这样才不至于诅咒没解除,就被时代的浪潮淘汰了。

  “不错嘛。”羽琴要以新的视角来看待鹧鸪哨这个人了,他能带着一族人去美国闯生活,而且还很成功,那就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只会跟古墓打交道的人物。书中展示的,只是他其中一面。还有更多的,那就需要她去发掘了。

  一想到这里,羽琴心情又不好了。昨晚他都把她手甩开了,她还发掘个屁啊,还是把自己埋了比较方便。

  “你要学吗,我教你。”鹧鸪哨觉得羽琴肯定有兴趣学车,她对什么都那么好奇。

  “不学。”羽琴一口就拒绝了,她刚成年就去考过驾照了,还需要他教!

  鹧鸪哨碰了个钉子,他默默发动了汽车,往上海滩去了。

  羽琴打开窗,让风吹了进来。这一路进城,所看到的风景都比较原始。不是绿油油的稻田,就是成片的树林。

  满眼的绿色让她心情平静了一些,到了上海之后,她稍微有点要去逛街购物的精神了。

  鹧鸪哨一早就找族里的姑娘问好,这上海滩她们觉得最好的旗袍店。开着车直接去了那里,都没绕路去看看外滩。

  羽琴先到里面去量尺寸了,而鹧鸪哨就在外面守着。他稍微有点不适,因为店里的女孩子都在看着他,也不知道是干嘛。

  “这位先生,你要不去隔壁西装店看看。你这件西装的料子啊,有点厚了。这眼看就是夏天了,得换套轻薄的布料。现在正流行白色的咔叽布,你可以做一套。待会儿啊,小姐的旗袍做好了,你多裁一块下来,去做领带。这样啊,人家一看就知道你们是一对儿。”其实隔壁西装店也是同一个老板,店员很会做生意了。

  鹧鸪哨点点头,没想到还能这么做啊。他推开门,立马去隔壁了。

  量好了尺寸,羽琴就去挑款式和布料了。这上海的旗袍做得可是大胆许多,线条更紧致,开叉也更高。现在马上就是夏天了,店里都是些十分轻薄的真丝面料,和现代服饰店都快没啥区别了。

  她摸着那些顺滑冰凉的布料,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既然她是一个被关进棺材里都不掉泪的女人,那怎么也要让鹧鸪哨亲手把棺材给她抬到面前来啊。

  选了一条柠檬黄色的真丝布料,非常轻薄,是半透明的。内衬也是一样颜色的,不过就不透明了。两种料子裁在一起,将肩部和手臂的部分透出来,隐隐约约有几分性感了。

  只可惜定做要一个月的时间,今晚是穿不了的。这一个月里会发生什么,她还真不知道。

  “羽琴,选好了吗?”鹧鸪哨那边非常快,他毕竟是已经做过一次西装的人了,流程都熟了。

  “嗯,选好了。”羽琴把料子给他看了看,先给他一个期待。

  “这黄色……,好亮!”鹧鸪哨一看就瞎眼了,这么亮的黄色,做成领带会不会太骚气了啊。

  “很好看啊,柠檬黄诶,又洋气。我再去烫个头发,不就和那些女明星一样了吗。”羽琴抬起手,指了指马路对面电影院外的那些海报。

  “嗯,你喜欢就行。”鹧鸪哨摸了摸那布料,用很小的声音说道,“裁一点儿给我吧,我在隔壁定做了西服,但没有领带的料子。”

  羽琴一听就不对啊,他明明就不喜欢这颜色的啊,怎么就要了去做领带呢?

  然后她看到了一旁的店员,他正用一种八卦的眼神看着他们两人。

  诶,等一下,这不是亦舒那本《她比烟花寂寞》里的桥段吗。如果你喜欢一个姑娘,在做西装的时候,就去找姑娘要她做旗袍的边角料来做领带。如果做成了的话,也就是定情了。

  他还看亦舒?

  不对,亦舒这个时候还没出生呢!

  所以说,这还是真事儿啊。

  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是喜欢这颜色吗,显然不是。

  那他是喜欢她?

  “这颜色,你不合适吧,我给你去挑,卖西装的地方肯定有领带的呀。”羽琴决定要试他一试,逼他一逼。

  鹧鸪哨这才想起了一点,她怎么会知道上海的这种习俗呢。就算她是军阀之女,但她不是这儿的人啊。就连他也不知道,又如何奢望她能回应呢。而且就算她给了,那她也不会明白其中深意啊。

  “也是,太亮眼了,还是去挑一条低调点的。”鹧鸪哨点点头,决定另外想办法。

  羽琴一听,心就落到谷底了。果然是她多想了,他一个大直男,哪里会这些花花肠子。

  算了,还是等衣服做好了再说。到时候来个霸王硬上鸟,成功了就万事大吉。不成功的话,她就去找托马斯,逃去美国。

  只要之后不见面,就绝不会尴尬!

  回去路上,两人都各怀心事,所以都很安静,没有说话。一到了族长家门前,他们就听到了里面的喧哗。

  出事了!

  宅子里传出来可不是什么欢声笑语,鹧鸪哨一听就发现不对了。他一把拉住了羽琴的手,谨慎地推开了大门,好像那是一个充满了机关的墓门一般。

  羽琴只觉得他手心灼热,但她知道,他这是在担心族人的安危。

  “你们终于回来了,族长不行了!”才把门推开一半,就有人从里面给打开了。他们吵吵嚷嚷的,把鹧鸪哨和羽琴推到了族长的房间去。

  一进去,羽琴就闻到了一股鲜血的甜腥味儿。但室内并没有红色的血迹,只有一盆金灿灿的液体。

  “族长!”鹧鸪哨一看脸色就白了,他知道,这变成金色的血液代表着什么。在他的父母去世之前,他们的血液也是这样的颜色。而自己在黑水城吐的那一口血,也差不多是一样的。

  只是他还年轻,那一口金血只是急火攻心,反而把诅咒之力逼出来了一点而已。

  “你过来。”族长气若游丝,显然已经只有气出,没有气进了。

  鹧鸪哨扑通一声跪在了族长床前,在他父母死后,是族长一直在照顾他,支持他,提供给他所有需要的帮助。

  “只找到雮尘珠是没用的,也许,你还需要带着它返回鬼洞。”族长翻遍了族里所有古籍资料,还是没找到后续。但他猜测,既然诅咒是因为看到鬼洞而获得的。那要解除诅咒,是不是就要将这代表眼珠的珠子给扔回去呢?

  鹧鸪哨点了点头,此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陈玉楼可有金算盘的消息?”羽琴站在一边,提醒了一句。她还清晰记得的线索,只有这一条了。

  “我明天问问他。”鹧鸪哨准备明天一早就去邮局拍个电报,现在晚了,都关门了。

  但是谁知道,族长竟连这一晚都没有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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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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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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