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晨道:“不仅仅是作完九首歌就可以了,你别忘了,他还需要自己录制出来。”

  “能完成?”

  宋清晨双手一摊,耸耸肩膀。

  “我不知道,反正我看他自己,倒是挺有自信的。”

  曲书艺满脸惊讶,目光直视宋清晨。

  就连她这个高冷、不善于表达情绪的人,现在都感觉有些惊讶。

  “两天完成六首歌,还要完成录制,这,怎么可能......?”

  宋清晨无奈的叹了口气。

  “别说是他完不成,就算是让宁老师来,光写九首歌,也不一定能写完。”

  说罢之后,宋清晨补充道:“可是,我除了相信他,又有什么其他办法呢?”

  曲书艺垂手,看着面前白色蓝边的餐桌,心中也泛起了担心,对刘译的担心。

  ......

  另一方面,音乐室安静无比,一个人都没有。

  门窗死掩,冷清至极,就连风声都听不见。

  只有桌椅板凳与乐器,还在坚守岗位。

  刘译走到音乐室门口,缓缓推开朱红色的门,进入后转身。

  “咔哧”一声,他将自己反锁起来。

  眼睛盯着音乐室中第一排的桌子,走了过去,坐下来。

  这是他的老地方。

  他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五线谱本,和一支2B铅笔。

  沉思中......

  他的四指将笔转动,非常灵活,铅笔在大拇指的关节处如同一个螺旋桨。

  他心想:剩下的九首歌,全部文抄是不行的。

  不仅现在不行,以后也需要将原创与文抄搭配。

  否则,一个全能巨星,没有自己的作品,这不是让人笑话吗?

  他眉头轻凝,暗道:“不如只文抄一首。”

  这样,最起码有一首歌能够先保证他的下限,也就是入榜。

  然后自己原创七首,同时检测一下自己的水平。

  只要这七首歌中,能够有一首歌进入前二十名,他就心满意足了。

  创作就是这样,一百次创作,九十九次扑街。

  这时,刘译的手掌托着下巴,他看着前方,前方是一面黑板,就如同在高中教室一般。

  他在沉思。

  现在确定下来文抄,那么,应该文抄什么好呢?

  脑海中浮现出许多曲子。

  最终......

  都被自己否了。

  他坐在椅子上望着窗外,蓝天,白云,令人心旷神怡!

  他又站了起来,双手搭在窗台上,向下看去。

  汽车在楼下行驶而过,时不时的有汽笛声传入他的耳中。

  公路两旁的人行道上,时不时也有行人走动。

  刘译在窗边微微抬头,顺着目光,看向了最远处。

  天空中太阳,远远望去,就好像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汽车的车轮一般。

  旋转、飞快的旋转。

  又好似一个天外来物一般。

  这天外来物发出无限光芒,照在了刘译的脸上,温暖。

  刘译瞬间眼睛一亮,变得格外澄澈。

  天外来物?《天外来物》!好像可以。

  在蓝星时候,这首歌的作曲是他所喜欢的艺人。

  对于作词、演唱者谦哥,更是欣赏。

  他眼睛轻轻闭上,回忆了一下《天外来物》的歌词。

  忽然神色暗淡,有些失落。

  “不行!”

  他口中喃喃道。

  并不是因为他想不起来曲调和歌词。

  而是因为,这首歌,是一首表白歌!

  歌词中,虽然全篇没有爱字,却是一场盛大的表白,令人动容。

  对于爱情方面,刘译的曾经是痛苦的。

  他不愿意再多做会想。

  可是这首歌,偏偏是表白失败却又向往,憧憬。

  因此,如果唱这首歌,他对于感情方面的把握,目前是欠缺的。

  他在窗边,看着天边似在眼前,脑子不断思考。

  到底文抄哪首歌呢?

  会的太多了,反而是种烦恼啊!

  人在烦恼的时候,就想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

  这时候,他轻轻推开窗户,春风一下就钻进了他的怀中,微微眯眼,头发被风吹得向后走。

  春风也吹进了音乐室,将他放在桌上的纸吹到了地上,“啪嗒”一声,笔也落在了地上。

  “起风了.......”

  忽然,他的面色一展,对啊!《起风了》!

  就这首了!

  巧了,这首歌的词、曲、演唱者在蓝星也是他所喜欢的艺人。

  在蓝星,这首歌原本是买辣椒所唱,后来,空谷幽兰(晴天娃娃)的翻唱、改编,再加上卡布叻又一次的翻唱。

  总之,路程比较多吧。

  无法一一赘述......

  再加上许多人用于背景音乐,尤其是短视频中的背景音乐。

  火了。

  当然,一首歌的火,归根结底就三个字——质量高!

  这时,刘译“砰”的一声立即将窗户关闭,又朝着那张桌子走起。

  他弯腰将风吹落的纸、笔捡起,放在桌上。

  手掌扶着脑袋在回忆......

  回忆蓝星的这首《起风了》。

  歌词比较好记。

  于是,刘译拿出笔,在纸上“莎莎莎”的书写。

  不到一会时间,歌词全部回忆完毕。

  接下来就是曲调。

  曲调自然先要把拍子写出来。

  笔尖在纸上一落下,“F大调,四四拍。”

  刘译又继续回忆曲调,他便哼唱边写。

  先将音级写完。

  又写了变调、调号、换音、乏音、保持音、连音......

  将所有的简谱符号标记清除。

  终于......

  完成了!

  第一首文抄的歌曲已经解决。

  那么,剩下的就是原创的歌曲了。

  刘译将笔放在桌子上后,心中暗想:现在不如将所有的灵感,全部发挥到一首曲子上。

  剩下的七首原创歌曲,那就随意发挥了。

  如果每首歌都投入巨大的精力。

  一来,没时间。

  二来,全部上榜,他不得去研究院被研究了?这也太假了!

  可是。

  原创歌曲不是说来就来的。

  一般来说,原创歌曲是需要灵感才能够写出来的。

  否则,就算写出来,也没有什么真情实感。

  索性,这种灵感,刘译有了。

  就是在刚刚,宋清晨告诉自己要参加综艺。

  自己一个青铜选手,要面对那么多王者。

  然而,他并没有畏惧。

  他认为,无论是艺人,还是职场人员,又或者是医生,老师。

  往远说,再或者是古代的将军。

  不管是谁,都要有敢于向前,不怕困难的心。

  于是,刘译打算以古代的将军为原型,以一个小兵出生的将军作为原型。

  可是,曲风呢?

  刘译心中想着,现在榜上《明天会更好》半流行半公益歌曲。

  《起风了》是流行歌曲。

  那么,接下来这首,还是民谣吧!至于歌词,那就古风歌词。

  总不能都是同样的风格吧?也要敢于挑战别的风格。

  有些类似于蓝星的《盗将行》

  于是,笔尖在纸上滑动,约莫过了一个小时。

  这首歌,终于写完了。

  讲述的是一位少年,上了战场,从起初的毫不知名,最终被擢升将军,凯旋后,天子亲迎的故事。

  简单地说,四个字——“屌丝逆袭。”

  他将自己比喻成少年,歌曲中富含了对成功的渴望。

  写完后,刘译低头看着自己写的曲谱。

  歌曲名——《擢将令》

  D大调,4/4拍。

  歌词如下:

  【冷风吹拂束发少年

  衣袂摇动不安

  寸地尺天飘狼烟

  这灰色连绵

  残阳暮景在天边

  关外枯骨一片

  长矛鸣鼓过千岸

  谁又能停歇

  遥际刺骨绵绵长箭

  苍穹早已习惯

  铁甲毅然跨马鞍

  沙场月色寒

  纵汗水浸透短衫

  却只向前

  窗间过马交错行

  不再烽烟

  餐风宿雪十年

  早已褪去容颜

  凯旋长安万花繁

  天子与他话谈

  拜将封侯天地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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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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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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