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勇的嗓门特别大,旁边的夜宇恒听得清清楚楚。
他觉得妹夫什么的,欠收拾得很,必须修理一顿才行。
挂了电话之后,夜宇恒对夜离尘手里的东西产生了兴趣,“你这是什么?没有线也能打电话。”
“这就手机,公司的新产口,马上就要投入市场了。”夜离尘解释一句。
“这个贵吗?多少钱一部?”夜宇恒觉得这东西比座机方便多了,也想要一部。
“初步定价三万。”夜离尘勾唇一笑,好像在取笑他买不起那么贵的东西。
夜宇恒表情一僵,他好像确实买不起这洋玩意儿。
与白小蝶离婚时,他把自己的所有积蓄都给她了,今天把最近挣的钱也给了方梅,手里真没多少钱了。
其实最近已经有国外的手机流入国内市场了,但全都是巨大的砖头。
夜离尘的公司一直在与国外的科技赛跑,后世人人需要的手机,就是攻克的技术之一。
他的公司生产出来的手机已经有了屏幕,和上网功能,一旦投入市场,一定能碾压国外品牌。
国内外市场都能占。
半个小时之后,肖勇就带着夜婉玉来童装店汇合了。
为了给未来大舅子留个好印象,肖勇赶紧跑过来与夜宇恒打招呼。
“大哥,你好!”
哪知夜宇恒根本就不理他,就好像非常不满意他这个妹夫。
夜婉玉甚为不满,扯了一下她大哥的袖子,“大哥,肖勇在与你打招呼呢!”
夜宇恒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一下头,从鼻子里哼了一个“嗯”字。
......
庆云楼饭庄。
因为提前打了电话订餐,六个人得以享受包间服务。
落座之后,莫悠竹拿出夜离尘送给她的手机把玩。
前世的她挂掉那会儿,手机已经普及了,却并不是人人都用智能手机的时代。
就觉得夜离尘给她的手机,已经可以与她曾经用过的手机媲美了。
肖勇和夜婉玉见了,也从包里拿出手机把玩,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新鲜玩意儿。
就连方梅都拿出一部手机来,带着万分热情把玩着。
夜宇恒一个人没有手机在手,感觉特别不是滋味儿。
“原来你们都很有钱,三万块一部都能买得起。”
哪知话音刚落,夜婉玉就怪叫一声,“什么?这,这玩意儿三万块,怎么不去抢?”
肖勇也是惊奇万分,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的尘子哥,“哥,你也太大手笔了吧!
动不动就送我们几万块钱的东西。”
只有莫悠竹极为淡定,手机刚刚问世那会儿,可不是好几万一部吗?
注定是有钱人的消费,后来才慢慢降下来的。
夜宇恒听了更加不是滋味儿了,这么贵的东西,他的亲弟弟可以随便送人,真大手笔。
自己这个亲大哥,他似乎并没有考虑进去。
好失望。
但正自失落时,夜离尘却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丢给了他。
“你,你这是给我的?”夜宇恒有点受宠若惊。
夜离尘点点头,没有说话。
“我会珍惜你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
夜宇恒掩饰着心中的惊喜,打开了盒子,还真是一部手机,机身竟是军绿色,好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
夜离尘淡淡地牵扯了一下嘴角,算是回应。
送夜宇恒一部手机,是为感谢他那天及时赶到,抓住了杜则。
再有,今后两人恐怕还有合作,有个手机联系更为方便。
.......
很快,美味佳肴就上了桌,一行人对手机的热情暂时按压下去,专心吃饭。
吃到一半时,肖勇突然委屈地说,“大哥,你对我有什么意见吗?”
全体莫名其妙。
夜宇恒觉得肖勇有点神经不正常,看他时脸色就更差了。
肖勇也觉得这话问得很唐突,傻笑一声,“呵呵!你放心,我对婉玉是真心诚意的,打算明年就办证结婚了。”
明年夜婉玉二十二岁,肖勇二十五岁,是极为合适的年龄。
两人的亲事,夜家和肖家的父母都没有意见,只要两人之间的感情稳定,结婚是必然的。
夜婉玉难得流露出几分娇羞来,白了肖勇一眼,“干嘛这个时候说啊!都还没有商量好日期呢!”
“什么时候说都一样,反正我们之间的亲事是铁板钉钉的了,你是逃不出我的五指山的。”
话刚说完,就遭了夜婉玉的手肘一拐,“好了,别说了。”
夜宇恒的脸色终于有所缓和,不打算计较肖勇说他坏话的事了。
不免感慨,妹妹好像真的长大了,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
他似乎错过太多了。
想了想,才说道,“你挺好的,没意见,只要你将来对婉玉好就成,但如果你敢欺负她,我绝对不会饶你。”
想亲切一点说话,但天生面瘫,没法子。
“放心,我绝对不可能欺负她,她欺负我还差不多。”肖勇赶紧举手保证。
夜婉玉小脸一红,赶紧转移话题。
“大哥,我觉得你才应该结婚了,你的年纪不小了,爷爷盼着抱曾孙,盼得眼睛都绿了,赶紧把方梅大嫂子娶了吧!”
夜宇恒正打算表态,却见方梅连连摆手,吞吞吐吐地道,“不,不,不成,我,我与夜大哥,不,不合适。”
全体愕然,就连莫悠竹都以为夜宇恒已经拿下方梅的心了,却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愿意。
只有夜离尘是一副了然的神情。
方梅是一个有骨气的女孩,不想背负攀附权贵的名声,只想凭自己的努力,过上好日子。
这样的女孩并不是偶尔送送花,带她看看电影,她就能跟着他走的。
还得下一番功夫才行。
不是要让他爱上她,而是她能爱上他才行。
夜宇恒的自尊心啊!
被打击的体无完肤了。
好一会儿才把这份尴尬按压了下去,有些话本来不想当着别人的面问得,但现在却没忍住问出了口。
“方梅,你不喜欢我吗?”
方梅着急地红了脸,忙回答,“我,夜大哥,我,我把你当哥哥,喜欢当然是喜欢的,但就像喜欢哥哥那样喜欢你。”
夜宇恒揉了揉脸颊,别提多郁闷了。
“意思是,你对我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感觉,就只把我当哥哥,是这意思吗?”
他一直以为自己爱上方梅,才是最需要攻克的难题。
现在才发现,要让方梅爱上他,才是最需要攻克的难题。
方梅想嫁的,也得是她爱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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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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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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