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光听声音,还以为是男房东,一转身,原来是个留着齐耳短发的中年妇女。
圆圆的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再配上那圆滚滚的身材,一看就是个直爽人。
“大姐,是我。您贵姓?”
“我姓秦,姑娘,你应该叫我阿姨,我都快五十岁了,女儿和你一样大咧。”
秦大姐走上台阶,麻利的把老旧的锁打开。
看得出来,她很久没来这里了,门锁都有点锈迹斑斑。
假如不是因为大门上方有遮风挡雨的石棉瓦,早就锈得拧不开了。
“大姐,我都结婚了,叫你阿姨实在有些不妥。”
明月跟着她走进庭院,笑着说道。
“蛤?你结婚了?我的天啦!你看起来才十五六岁,我还以为你要租下来读书的呢。”
秦大姐满脸诧异的看着明月,大吃一惊道。
“我今年20了,刚结婚。”
“姑娘,你没跟我开玩笑吧?你真是租下来居家的?”
秦大姐还是有点不信,上下打量着亭亭玉立的明月,才开口问道。
这姑娘模样俊俏,个儿也高,就是瘦了点。
在这个年代十几岁结婚太正常了,所以再三确认年龄后,大姐也就相信了。
毕竟十五六岁的年纪,哪有这种成熟的思维,和见过世面的谈吐。
紧接着,大姐就热情的介绍起这座庭院来。
院子一百多个平米,共有六间卧室,另有一间伙房屋,和一个洗澡间。
茅厕则在后门的角落边,打开后门,外面就是附近村庄的田地,所以不用担心排泄物没地方倒。
那个年代,这些东西可都是肥菜肥田的好东西,大把人抢着买城里人家的,比化学品强一万倍不止。
院子还算干净,里面种着两颗桂花树、一颗桔子树、还有个葡萄架。
虽然地面上有些杂草和落叶,但看得出来房东以前也是个讲究人。
每个房间都有一套桌椅板凳,还有电灯,其中四个房间都有木床,墙壁和地面也很平整,打扫干净即可入住。
“姑娘,这房子我一直舍不得租出去,要不是我在街区买了商品房做生意,真不想荒废。
这里靠近医院,学校,又方便,晚上也幽静,是个居家带娃的好地方,你要真心想租的话,给300一个月。”
秦大姐看明月的表情便知道她也很满意,便主动开口说价。
“大姐,三百太贵了点,外面厂里打工都没三百一个月呢。再说了,现在物价贵工资低,我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买斤2.5元的猪肉都要掂量很久。”
明月不急,只是笑吟吟的说着当下的行情。
“姑娘,最低280一个月,不能再少啦!”
“大姐,一口价,200元一个月。你看我也是个讲究人,肯定会爱惜你的房子,你这房子再空下去,恐怕就毁了,倒不如租出去来得实惠。”
“不行不行,太低了,最少250元一个月,少了真不行。”
“姐,就200一个月,不行我再去找其它的房子。”
明月说完,转身就走。
这庭院是不错,就是价格有点小贵,200元是明月的底线,超出一分钱都不想给。
实在不行,再去找,找不到再说。
秦大姐见她真要走,把心一横,拉住手道:“二百就二百,你现在交定金,我马上就把钥匙给你!”
怕明月等会又反悔,就想一锤子定下这个买卖。
附近的院子普遍也是150一个月左右,她家院子着实贵了点。
贵,也有它的可贵之处。
房间多,宽敞明亮,庭院干净,没有杂物,交通又便利。
最重要的是周围僻静,适合养病居家。
“行,我今天先交50块定金,然后你把钥匙给我。明天咱们就签合同,我顺便打扫一下卫生。”
明月见她服软,立刻拿出50块钱交给她,达成口头协议后,才放下心。
“姑娘你太厉害了,谁娶了你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换作别人,我真不会租的。”
秦大姐拿着50块钱,往太阳底下照了照,笑嘻嘻的说道。
来看房子的人不少,她不是嫌弃别人邋遢,就嫌弃别人拖家带口会破坏她的房子,就这样一直空了一年都未曾租出去。
今天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年轻漂亮又讲究的小姑娘,也是铁了心要把房子租给她了,否则二百一个月,打死她都不会出租的。
“大姐谬赞了,那我这就去打印租房合同,明天咱们交接一下,这事就算定下了。”
“行行行,你说了算,明天还是这个时候,咱们在这里见面。”
“好嘞,麻烦您跑一趟了。”
明月接了钥匙,客套几句话后二人便各自离开。
今日天气好,阳光明媚,明月跑了一天都热得出汗了,中午也顾不上吃饭,就去街边打印店打了两份租房合同,付了钱,然后大街小巷的走动,熟悉一下路线。
一直到下午三四点,她才往石头村方向走去。
镇上到村子是没有通车的,村民们出来买东西也都是清早出发走路,然后下午返回村里。
有时候村民们运气好,会遇见出来拉砖头干活的拖拉机师傅,便搭个免费顺风车。
下午三四点,路人没人,明月自然也遇不见顺风车,只能靠双脚走回去了。
李云溪和李云海每天回家时都是傍晚了,这个点他们还在上班,上学呢。
“早知道这么难走,就穿布鞋出来了。”
明月看着满是黄泥的皮鞋,叹了口气道。
幸好是晴天,假如是雨天,鞋子裤子都得进水变成泥腿子。
而且还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通往村庄的山路,崎岖不平,坑坑洼洼,就像一个因营养不良而饿成皮包骨头的汉子般扭曲不堪。
高一脚低一脚,也不知这样走了多久,终于在太阳下山时,明月疲惫的推开了李家院子的大门。
“……回来了。”
李云霆一听到动静,就睁开紧闭的双眼,看着风尘仆仆的明月。
长发凌乱的落在胸前,白色的羽绒衫脏兮兮的,裤腿都是泥,黑色的皮鞋已蒙上一层黄泥灰。
心里一酸,好想把她拥入怀里,紧紧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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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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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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