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文学网 > 都市小说 > 医等兵王 > 第742章 他是我丈夫
  翌日,天刚放亮,明月就醒来了。

  她习惯了早起,因为以前在那个家时每天六点就要去市场买菜。

  逃婚后跟着神医师父隐居学医,五点便起床徒步去山里采草药,试药。

  有几次都差点中毒丢掉性命,还有几次差点成为猛兽的盘中餐。

  所以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还把胆子给练大了。

  睁眼,并没看到李云霆在身旁,被子倒是叠得方方正正,像极了王婆家卖得豆腐块。

  “哼……”

  刚想发火,抬头就发现李云霆端坐在轮椅上冷冷的看着自己。

  “你醒了?”

  李云霆生硬的打着招呼。

  为了避免醒来时太过于尴尬,他早早就起来锻炼手劲了。

  此时正是清晨六点整。

  “嗯,早啊!你刚锻炼完?”

  明月强压怒火,看着地上的哑铃问道。

  他竟然在轮椅上坐了一夜,简直太过分了。

  我有这么可怕吗?

  “是啊,我去给你拿吃的。”

  李云霆打开门,就推着轮椅出去了。

  乡下的清晨很安静,除了偶尔有公鸡打鸣以外,只剩风吹草动的声音了。

  “老大,你媳妇起来了吗?妈给你们煮了粥,还做了面条,你快过来吃。”

  一出门,张菊花就端着热气腾腾的大海碗从伙房屋走出来,兴奋的说道。

  只要儿媳妇肯留下来,她每天五点起来做营养早餐都行,如果能给李家再生个一男半女,那真的是祖坟冒青烟了。

  “起了。”

  李云霆心不在焉的说道。

  “怎么不多睡一会,我把早饭送你们屋里头就行。”

  张菊花张罗了一桌子的早饭,也不觉得累。

  “她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李云霆从细节就可以看出来,那丫头绝对是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

  “婆婆,早。”

  明月穿着洁白的羽绒服,白色的直筒棉裤,白色的毛皮鞋,扎着高高的长马尾,美丽的就像一只高贵的白天鹅。

  “明月,快来吃早饭,尝尝婆婆的手艺。”

  张菊花本想拉她过来坐上座,可又怕弄脏她的衣服,于是热情的喊道。

  “哇,闻着好香啊,肯定很好吃。”

  明月娇笑着,无视李云霆的存在,直接走到堂屋坐下。

  “………”

  李云霆的视线,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她清秀的脸。

  这丫头怎么有点不高兴的样子,谁惹她了?

  难道,是起床气?!

  “这是鱼片粥,大草鱼呢,昨天从池塘抓上来的。这是臊子面,有猪肉和青菜,都是自己家的,你们在城里肯定吃不到。”

  说起这些,张菊花就特别的兴奋,这也是她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

  厨艺好,家禽、农作物也种得好,卖得好,这是城里人花钱也不一定吃得上的土味,有机食品。

  这个媳妇可是标准的城里人,不但长得漂亮,还是正规大学生,肯留下来照顾自己残疾的儿子,真是祖上积德。

  必须把她当“菩萨”一样供起来。

  “嗯……婆婆您手艺真好,鱼肉鲜嫩肥美,入口即化,粥又浓稠细腻,真是好吃到我不想说话了。”

  明月化身小吃货,一边喝粥一边竖起拇指称赞道。

  “嘿嘿,老大媳妇真会说话,大学生就是不一样。”

  张菊花心里乐开了花,又给她盛了一碗鱼片粥。

  李云霆惊呆了,这丫头是打算填满肚子后好跑路吗?

  胃口不错,连干两碗粥后,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其实他哪里知道,明月前世被抓回明家后,饿了整整七天七夜才被活活虐死,所以,一重生就拼命干饭。

  “妈,你吃早饭怎么不喊我呢?就算我不要吃,肚子里的孩子也要吃啊!”

  埋怨声响起。

  一个肚子刚显怀的女人,由丈夫扶着手走了进来。

  正是李家二子李二狗,和他的媳妇小燕。

  “呦,你今天起这么早,平时不是睡到上午十点吗?你放心,不会饿着我大孙子的。”

  张菊花赶紧盛了一碗鱼片粥,放在她的面前。

  “我要吃臊子面,这粥没有营养……”

  小燕刚想坐下,突然看到一旁清丽脱俗,穿着时髦的明月。

  低头再看看自己身上的旧棉袄,心里顿时就不舒服了。

  甚至还有点自行惭愧,于是把木凳子拉得“吱嘎”作响。

  “大哥,她……怎么回来了?”

  李二狗诧异的问道。

  这个女人不是逃走了吗?怎么一夜之间就改变态度了!

  难道……是回来骗钱的?

  “这是我丈夫家,我为什么不能回来?”

  明月放下碗筷,仰起傲娇的鹅蛋脸,反问道。

  丈夫……

  她竟然承认自己是他的丈夫!

  这让一直抗拒她留下来的心,突然有些悸动。

  “老二,不能没规矩,叫大嫂。这是她的家,她不回这里能去哪?”

  张菊花见儿子哪壶不该提哪壶,有点生气的训斥道。

  最不省心就是老二夫妻了,好吃懒做还爱管闲事。

  “啊这……”

  李二狗有点尴尬,只好坐下来埋头喝粥。

  “我吃饱了。”

  明月起身就往东屋走去,看也不看李云霆一眼。

  他只好放下碗筷,默默的转动轮椅跟上去。

  这个农家四合院,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东屋是李云霆夫妻居住,西屋张震山两老口住。

  南屋是李二狗夫妻住。

  北屋两间小房子,则是李云海和李云溪住。

  李云海是老四,在镇上读高三,夏天就要高考了,每天早出晚归的也看不到人影。

  李云溪是老三,初中一毕业就去镇上一家商场打工当售货员。

  平时也就晚上回来,每个月150块的工资几乎都要上交补贴家用。

  “我也要买一件她那样的羽绒服。”

  见明月离开,小燕扯着李二狗的衣袖嚷嚷道。

  “我的娘啊,咱们哪里还有钱,都给大哥娶媳妇了,再说了,你现在也穿不上啊!”

  李二狗哭丧着脸,看着微微凸起来的肚子说道。

  “你们就是偏心,娶我的时候花五百,娶那个狐狸精就花了五千,凭什么?不就是让你买件羽绒服吗?还在这里哭穷!

  不吃了,没胃口!”

  小燕暴躁的把筷子一扔,转身就往南屋走去。

  “这,这才吃一半怎么就不吃了呢?二狗,愣着干嘛,你把面端进去啊,别饿着孩子了。”

  要不是看在她肚子争气的份上,张菊花真想大骂她一顿。

  一家人都吃着老大的津贴和抚恤金,娶媳妇还是他自己的钱,怎么有脸说这种话呢?

  “你……不高兴?”

  进屋关上门,李云霆才主动开口问道。

  明月忍了一早上,吃饱饭后终于有力气发泄了。

  “带上你的被子,去北屋和云海睡吧,以后都不要踏进这个屋了。”

  说着,抱起豆腐块就砸向莫名其妙的李云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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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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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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