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跟苏向笛是同学。小姑娘虽然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但是家里负担不重,她长得好看,穿衣服也时尚漂亮,加上她从小上少年宫,整个人气质与旁人不同,性格开朗又活波,特别招人喜欢。
这苏向笛是农村娃,可是他聪明好学,在班里品学兼优,俩人又是同桌,少男少女长期相处便有了些酸酸甜甜的爱恋。
可惜原主高中还没毕业,束母突发疾病入院。
束母害怕自己的闺女没有人照顾,便寻来苏向笛和苏家家长,表示让苏向笛接班,但是苏家必须答应替她好好照顾束安阳。
苏家人前脚答应得好好的,可是他们后脚便急着跑苏向笛接班的手续,留原主独自在医院陪护,面对母亲一日日病弱至死亡!
甚至束母的葬礼都是特别潦草办下来的。
原主沉痛地为母亲守孝三年,她好不容易从丧母悲伤中走出来,要嫁给苏向笛的时候。
苏向笛已经暗暗同厂长的女儿宗飞兰谈起了对象,面对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束安阳,苏家人便将婚事一拖再拖。
奈何小姑娘也是干脆,直接穿了一袭红衣,坐着驴车来到苏家。
巧了,那天她正好碰上苏向笛和宗飞兰结婚。
苏家人心虚呐,村里人都清楚苏向笛工作怎么来的,他们不想做忘恩负义的人,尤其是小姑娘身世可怜,是以老爷子跳出来让人按着苏老五苏伟奇的头,与原主拜堂成亲。
原主是被苏向笛伤透了心,又被老爷子一阵洗脑,还真就答应下来。
苏伟奇在婚后没几天便下海经商,留原主在家里伺候一家老小!
束安阳越听越是气愤,头也是懵懵地犯疼。
苏家太欺负人了,若是他们无法照顾原主,那就不要厚着脸皮得了束家父母拿命换下来的工作。
即便他们后悔了,他们完全能与原主说明白,拿着等价的财物换取工作,而不是为了脸面,将原主困在苏家积劳成疾……
听着身后女人磨牙的声音,莫浩然唇角带些笑意,没有以前记忆的累赘,这女人脑子终于正常些,不再是麻木地劳作。
记得他复员回家后,见到她的时候。她就是很普通的农妇,完全不能让人将她与初见时的那人给对应起来。
就好似,一块美玉突然被划了诸多深浅不一的道子,身上也遍是尘土,被一群碎石包围。
男人体力格外好,在土路上都能蹭蹭蹬得时速三十迈!
初夏正午的风都带了些清凉,束安阳眸子转来转去,想想待会怎么找场子。
刚进村,束安阳便喊停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手帕,往外一抽,问清楚苏家的路线,便开始嗷嚎着往那边走:
“娘啊,您睁开眼瞧瞧您可怜的女儿吧……苏家不做人呐,答应了您好好照顾女儿的,结果照顾出了一身病症……他们一个个被吃得肥头大耳,一瞧就是黑心肝成群啊……”
“闺女就给您守孝三年,那苏向笛便与人勾搭在一起,这是踏着咱们母女俩攀附权贵……好狠的心,闺女长得不差,若不是苏家会演戏,这好好的岗位,怎么会落在他一个农村小子的头上……”
“现在高中生哪里稀罕了,一抓一大把,能在城里找到工作的,没有点熟人送上厚礼,根本不可能……苏家拿了咱们的好处,又可个劲作贱闺女,还有没有天理了……”
“爹啊、娘啊,因为这份工作,你们一个个离闺女而去,如今女儿什么都不剩,只差一命呜呼去陪你们了……你们不如收了我吧,省得让我在这世上无依无靠,名声被苏家踩到泥地中……”
“苏美婷,你不如将我打死算了,推又推不死我,还让我躺床上遭罪……如今医院都下病危了……我,我死也要死在奉献七八年的土地上……”
束安阳那嗷嚎跟唱曲子似的,句句十八弯,偏偏每个字都咬的十分清楚穿透力强,从村头一直给唱到苏家。
悲戚哀转的腔调,女子的额头被白色纱布裹住、面色苍白,身子单薄地穿着医院的病号服,与院子里吹吹打打遍是喜庆的红,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时间门外瞧热闹的人,和里面参加喜宴的人都愣住了,喜乐也停了,偏偏束安阳的哭诉没停:
“苏家老爷子忒心黑啊,骗我说,嫁给谁不是嫁,说什么工作是我的嫁妆了……到了苏家,但凡他还喘口气,必定不让我受气……倒不如他闭了气,说不定我还能喘气呢……”
苏老爷子气得脸色铁青,越是上了年纪的人,越听不得这种话!
“够了,束安阳,你要闹到什么程度?”苏伟奇穿着一身铁灰色西装,胸口带着红花,上面的丝带上写着新郎官三个金字。
旁边的新娘也是一袭红色旗袍,浓妆艳抹身姿窈窕,傲慢地抱胸嗤笑声,胜利者的姿态不要太明显!
束安阳看了他一眼,又拍着腿哀嚎了:“这苏家呐,真是啃人肉连骨头都不吐啊……”
“这苏伟奇又是什么好东西,他风风光光地来,但是他是卷了我的钱跑的……拿着我的钱赚了钱,反而将我给撵出大门……我没有告你们偷窃已经是念着你们奴役我这么多年的‘恩情’……”
苏伟奇暴怒道:“束安阳你说话要讲究证据,我怎么拿你钱了?”
“你要是没有证据,那就是诽谤,我会告你的!”
束安阳本来是觉得,原主母亲对原主那般好,加上原主的父亲殉职,家里肯定小有积蓄。
不然,苏家不会单纯为了个面子,将原主困在这里,除非原主还有利可图!
没想到她随便一炸,这苏伟奇修炼不到家,脸上那一闪而过的心虚和惊诧,已经彰显一切了。
但是,苏伟奇怒过后,又十分理智地向众人解释道:“乡亲们,我苏伟奇从没有拿过她束安阳一分钱。”
“当年我离开这里是跟人一起南下的,大家伙都清楚,我从工地里搬砖一点点积攒了资本,才开始做生意有了今天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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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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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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