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云也懒得再弄别的,煮了一锅清水面条,在里面放了一把碎白菜,然后又卧了两个荷包蛋,拍了一头蒜,就当是晚饭了。
至于杜世文,谁管他,爱吃就吃,不吃拉倒,饿死正好。
杜世文指着素云对小瘦子泣不成声,“我太难了,伤成这个样子,还要处处看你姐的脸色行事,一言不合,她就要打死我啊!”
小瘦子说,“那你换个人处对象呗,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非在本地找?”
世文当场就怒了,抄起鞋子一瘸一拐的,直接往他头上打去。
“你个臭小子,我教过你多少次,感情要专一,要一生一世一双人。你满嘴胡咧咧个屁,看老子不打死你!”
素云这次可办了大事,不仅买了一套黄花梨木的家具,还跟官沧海订了一套长桌长椅,留着以后放在超市门口摆摊放东西。
现在家具的问题是解决了,还有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摆在眼前,那就是货架的问题。
这次的超市不同于百花镇的咯吱咯吱,规模更大,定位要更加高端一点,所以从装修到产品,都要弄的好一点。
货架这东西,也不能像咯吱咯吱这么敷衍,得弄的好一点。
她本想买套现成的,或者是做一套新的,但是这东西的味道也挺大的。
眼下,距离当初约定的要搬走的时间越来越近,装修又因为吴经理的阻挠屡次拖后,所以这事情就变得紧迫了起来。
素云寻思了一下,不然,她就再等两天,只要到了初七,就立马冲进市场,买一套味道最小的,做工最好的货架。
“那肯定也是最贵的!”素云叹了一口气,左省钱右省钱,最后,还是要多花这么多钱。
自己赚那么点钱,最后还是要送给别人,想一想就觉得难受。
真希望自己赶紧过上花钱再也不用看价格的日子。
“所以要努力赚钱啊,只要我赚的钱足够多,不管东西的价格多么贵,都能买得起就完事了!”
素云一边无奈的给自己打着气,一边开始计划货架的事情。
她拿了两盒烟,到了县城之后,就捡着那些蹲在墙角跟晒太阳的大爷搭讪拉呱,递根烟给人家,然后问:“大爷,哪家店的货架做得好?”
带着藏蓝色帽子的大爷,鼻子冻得红红的,他笑呵呵的接过烟,“去最东头的刘家,那家的东西多新式啊,俺儿子去年结婚摆置新家具,就是去他家买的。”
边上紧挨着他的大爷,腰里竖着一根麻绳腰带,一双大手粗糙的跟个老树大根似的。
他接过烟,很是高兴地放在鼻子低下闻了闻,然后放到耳朵上夹着,没舍得抽掉。
“还是去西头的赵家好,他们家做这个做了好多年了,一套家具用十几年,用不坏!”
这时候另一个大爷就蹲不住了,摆着手表达自己的观点,“别听他俩的,老刘家东西多贵啊,多少人能买得起?”
而且他家的家具很是不好用,用不到几年,那些桌子椅子的,就会缺胳膊少腿的,柜子必定会被老鼠啃出来个洞。
花那么多钱,就等于是买了个新型的样式,花里胡哨的,一点都不顶用。
“老赵家就更不用说了,东西做的那叫一个丑,又粗又笨,买回家就跟买了一块木头疙瘩似的。”
用的时间确实挺久的,十几年都不带坏的。
可是你拿块木头放在屋子里,它也照样是十几年不坏,但是有什么用?
粗粗笨笨的,丑成那个样子,除了没钱贪实惠的中年人,谁会去买这个?
素云一听,这还真是让这个大爷给说对了,赵家和刘家正好是她需要的两个东西,一个耐用,一个好看。
他们用各自的特点,在家具市场上牢牢地占据好自己的山头。
可惜的是他们不在一家店上,要是他们能集合在一起,那就完美了,就算是多花点钱她也愿意。
素云只好和大爷们一起蹲在墙角,袖着手,很是无奈的叹口气。
“那可怎么办,我就是想找个又好看又结实的,即使多花点钱也愿意。”
“那你去找老胡啊!”几位大爷异口同声的说。
素云眨眨眼睛,“老胡是谁?”
作为被大爷们强烈安利的老胡,那必然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怎么说呢,很是奇怪的人。
这人身材很是矮小,大冬天的,头发剃个精光儿,脑袋光光的露在外面,就跟颗卤蛋似的。
秤砣鼻子,绿豆大的眼睛,一张嘴大得离谱,用老话说,面相怪异,将来必定是能四海吃的开的人。
听说素云是来买货架的,他并不着急带素云去家里看货去,也不着急询问人家想买什么样子的,而是抽着烟,很是冷漠的问,“闺女,你有多少钱干这一行?”
素云笑着说,“没钱才干这一行的,有钱早去吃喝玩乐去了,谁干这个?”
老胡又抽了一口烟,问,“你爹娘同意你出来烧钱?”
素云说,“我没有爹娘。”
“你男人呢,孩子呢,也同意?”
素云两手一摊,说的很是坦荡,“我没结婚,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家人,我光棍一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老胡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她,突然间笑了,然后带素云去看了他堆在家里的那些货架。
“闺女,这些不仅花了大价钱,也都是我花了心血才打出来的,每一件都是上等的好木材,你摸摸这手感,你看看这做工!”
据说,老胡之前也是个阔气的人,媳妇美貌贤惠,儿女双全,认识他的人,没有不羡慕的。
可是啊,后来,他看人家开超市赚钱,自己也起了这么个心思,于是就把所有的钱都投了进去。
结果当然是血本无归,媳妇还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现在也不愿回来,闹着要跟他打离婚。
所以,他会那么问素云,虽然在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却也在情理之中。
在各位大爷一致向她推荐老胡的时候,素云趁机对老胡的种种事情进行了打听,这才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倘若她事前不知道这些事情,怕是要跟老胡直接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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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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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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