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穿白色球衣的小不点,屁颠屁颠的跑过来。
他第一时间捡起球,冲着她粲然一笑,阳光的好像把整个夏天都挂在了脸上。
“同学,你没事吧?”
她揉着额头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个刚到她肩膀的小不点。
从他怀里抢过球,直接砸到他白皙俊朗的脸上。
“懂不懂礼貌,做错事情要先道歉。”
小不点鼻血横流,白色的球衣被染了一堆血迹,他大吼:“你个疯子!你讲不讲理!”
随后,那个自不量力的小不点很不服气,竟然还想反击。
他挥舞着小拳头,在眼前比划着,“我从来不打女孩子,可是你根本不像个女孩……唔……”
没等他说完,她一拳把他打倒在地,打架就打架,罗嗦个屁!
小不点反应过来,把刚才说的话抛之脑后,狠狠地朝她扑了过去,两人迅速扭打在一起……
这件事情自然而然的惊动了校方,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校方本想从中调解,别弄的大家面子上过不去。
谁料两个孩子脾气一个比一个大,宁愿请家长,也不愿意握手言和。
处理过程暂且不提,总之,从此以后,素云就被大家尊称为“大姐大”,再也没人敢惹她。
她的事迹在一众学妹中广为传播,甚至成为许多太妹学习模仿的对象。
引得很多家长去找校方谈话,影响恶劣又深远。
素云往左翻了个身,发现前面有一堆很敦实的墙,她对这面墙上下摸索着,很是纳闷。
她寻思,明明是右边靠墙,为啥这边也会有一堵,难道她睡迷糊了,自己调转了头?
慵懒又性感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别乱摸,睡觉~~”
“……”
世文吃痛的捂着腰,一脸懵逼的从素云房间出来,他也不知道是咋回事。
只记得昨晚换好衣服后,坐在椅子无聊的听雨声,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半夜好像被蚊子咬醒了,他迷迷糊糊的,似醒非醒,凭借着记忆,很自然地的就爬上了床。
然后就发生了早晨的事情,接着就是素云大怒,一脚将他踹下床,附带各种拳打脚踢。
啧!
素云简直太恶毒,不过是占了她半个床位,而且这张床本来就是他的,她就能下这么重的手。
更可气的是,刚醒来那会儿,她还占了他的便宜,该摸的不该摸的都摸了。
现在又装出一副自己是受害者的样子,简直不要太欺负人。
哎呦,刚才那一脚真是太痛了!
世文满脸幽怨的揉着腰,正好遇到同样揉着腰的世军。
兄弟俩大眼对小眼,对视了几秒后,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
世军说:“女人真是凶猛如虎。”
自从娘把他和冬梅关在家里以后,他被冬梅折腾的瘦了好几斤,最近走路都发飘。
世文说:“是啊,粗鲁起来让人浑身都酸痛。”
素云太过于泼妇,他又不能真的跟她动手,小打小闹的,每次都给他打的一团糟,真希望赶紧离婚。
世军说:“而且让男人越来越没有尊严。”
他整天出力不讨好,冬梅老爱骂他不顶事,恨不得他没日没夜的为她所用,他的身心饱受摧残。
世文说:“还会让你恐惧断子绝孙。”
他已经第二次体会到素云的“辣手摧花”的本事了。
他甚至都觉得自己该去医院检查一下,以免真的有啥损伤。
“甚至会让你颠倒日夜,生不如死。”
“……”
太惨了!
兄弟俩同病相怜,泪眼朦胧的看着对方,他们一同摇头叹气,互相搀扶着去洗脸。
冬梅躲在门后面,可把他们的谈话听了个清楚。
真是没想到,世文这两年都跟个正人君子似的,看都不看素云一眼,偏偏在两人快要离婚的时候,爬上了人家的床。
真是犯贱,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不过,这可真是个好机会,春桃现在肯定还做着嫁给世文的梦呢!
要是她知道,为她守身这么多年男人,跟她最瞧不上的女人睡了,不知道心里会有多隔应呢!
冬梅连忙把她男人叫回来,她写了个纸条,塞到缝在一个衣服兜里,让世军想办法把衣服传到春桃那里。
“我的衣服坏了,请春桃给我重新补个兜。”
素云可对这两人的谈话没有半点兴趣。
她随意的洗了把脸,揣着钱,直奔门面店而去。
幸而昨晚大雨,馄饨王两口子今日在家休息,于是很顺利的办理了过户手续,素云成功拿到了门面店的钥匙。
她怀着激动的心情,终于进入了事业下一站的本部。
以后,她就要以这里为总部,把事业一步步做大做强。
门面店有三间老房,大概是三十年前建的,十年前翻修了一下,墙体看着还能凑合,但是屋顶漏雨比较严重。
素云打算了一下,墙体好看不那么重要,但是要把房顶全部翻修一下,这样才能确保货物不会受潮走水。
翻修完屋顶后,还要请人打一个台子,就像杏花村的小卖铺那样。别看那个台子丑,实用的很。
等这些都弄完了,才能买家具简装修。
她现在还要在小卖铺赚钱,时间上不是很方便,为了两边都不耽误,只好请馄饨王帮忙。
“馄饨王,我也没什么太高的要求,就是房子别受潮,以后东西别发霉。”
“还有,把台子打结实一点,孩子们趴在上面,可以撑得住。”
她又掏出一百块钱给他,“麻烦你给我请个老师傅,你放心,你的钱,我会另外给。”
馄饨王忙说不用,“以后都是邻居了,哪里用得着这么客气?”
其实馄饨王心里也有数,这钱就是给他拿回扣的,他不能再问人家要一份。
当然,他也有自己的想法。
这些天他正好没事,不去四处赶集,媳妇要回娘回家,出来赚个外快买两包好烟,那岂不是美得很?
泥瓦工这些活,他比谁都精细,以前他就是做这一行的。
后来媳妇也想出来赚点钱,他心疼媳妇,不想让她干重活,两口子才去卖馄饨的。
这活,找他可是找对了!
“你放心,我一定帮你安排的妥妥帖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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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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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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