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攒够了钱,素云借着去县城里进货的名义,直接去购买电冰柜。
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太阳这么大,骑着个破自行车,她竟然丝毫不觉得累,反而越来越有劲。可见,得到小卖铺是多么的令人高兴。
她早就想好了,冬梅夫妻俩年轻力壮,感情又好,怀孕迟早的事情,即使她现在用别的方法得了小卖铺,冬梅怀孕后,肯定还会借着怀孕的事把小卖铺给要回去。
可现在就好了,她直接来了一招釜底抽薪,搞出来一个假怀孕的事情,让世文娘对冬梅彻底失望。
这样一来,即使以后冬梅真的怀孕了,也不会再有脸提小卖铺。
即使提了,世文娘想起这件事,肯定心怀不满,不等她生下孩子,肯定不会松口。
怀胎十个月,坐月子一个月,哺乳至少要一年,怎么着也得两年后才有资本跟她抢小卖铺。
两年的时间,她恐怕早就成为县里的首富了,谁还会在乎这个小卖铺?!
素云骑着车子,欢乐的去往批发市场。一到地方,她就拿了半袋子野杏出来,送给那位零食铺的周大姐尝鲜。
之前她拜托零食铺的周大姐帮她打听冰柜的事,大姐放在了心上,没几天就有了消息,给她去了电话,她才赶紧过来的。
周大姐办事效率不极高,前脚刚收下野杏,后脚就嘱咐了起来。
“我给你找的这个卖主是个实在人,但是买卖东西哪有不要虚价的?一会儿,咱们该讲价就讲价,该要赠品就要赠品,你可千万别心软。”
素云点头,“我听大姐的。”即使周大姐不说,她也绝对会照着脚后跟还。
卖家是个老大哥,看起来有50岁的,穿着洗的发黄的白褂子,军绿色的裤子卷到了腿弯,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胶皮拖鞋,脚趾头上有一层淡淡的灰尘。
他戴着一顶草帽子,略微有一些驼背,皮肤棕黄如老树皮,身材清瘦,人却蛮有精神。
一见到两人,大哥就朴实的笑了,他拍着电冰柜,有些可惜,又带着一些骄傲的样子。
“这个电冰柜,绝对是好东西。”
电冰柜是去年买的,当时花了好大的价钱,现在看也有八成新。
要不是儿媳妇怀孕,要把他们夫妻俩接过去照顾,顺道给他们养老,大哥是怎么也不舍得把这电冰柜卖掉。因此价格也要的贵了点,足足要四百块钱。
大哥说:“我买的时候花了七百八呢,才刚一年,跟崭新的一样。而且这东西赚钱,别说在村里,就是县城里又有几个人有电冰柜?一年就能回本。”
素云也确实喜欢这电冰柜,而且平心而论,四百块钱真是捡了个大便宜,大哥要价这么实在,都让有点不敢相信。
她真想立马掏钱买下。但是买东西嘛,当然是质量越高,价格越低越好。
她也没多讲,就砍了五十块钱下去,“三百五十块,你觉得合适,咱们现在就把这事办成。”
大哥是个爽快人,爽快人就喜欢和爽快人相处,而且,他看的出来,素云是真心喜欢这电冰柜,再加上有周大姐的面子,大手一挥,这件事就成了。
递完钱,哥哥最后表达了不舍,“要不是没办法,我真舍不得。”
素云安慰他,“大哥,你好福气,这么年轻就抱了孙子,儿子还孝顺。我买了你的电冰棍,也算是沾了你的福气,希望也能和你一样,日进斗金,家庭美满。”
大哥露出了一口老牙,这闺女真会说话。“小推车跟电冰柜是一套的,我留着也没用,你一起拿去吧。”
既然得了小推车,素云肯定不能放过太阳伞,抱着那把红白相间的大伞,再一次嘴甜:
“大哥,这伞跟冰柜是配在一起才叫团圆,咱们别拆了这里面的福气。你去南方儿子家,带着拆了的福气去,多么不方便。”
大哥很是感慨,这伞是今年新买的,要不是儿媳妇怀孕了,他今年还要继续卖冰棍呢,所以伞是不能白送的。
周大姐提议说,“那就十块钱把这把伞买下,你是个有拖拉机的人,帮忙把冰柜给送到村上去,闺女多不容易啊,自己又扛不动。”
大哥笑着打趣说,“老周啊,你这十块钱是买了我这一趟托运,这把伞还没付钱呦!”
周大姐卖乖道,“哎呀,咱们认识这么久了,你就当给朋友帮个忙吧。”
“哈哈!好,钱多钱少的也无所谓,以后好好爱护着电冰柜就行。”
电冰柜的事情是谈妥了,但后面的麻烦又来了,素云想要卖冰棍,进货怎么解决?就凭自行车的速度,只在半路上冰棍就全都化了,根本撑不到村里。
“难道买了一个电冰柜,只能每天用来卖冰镇汽水,那也太单调了。”
周大姐想了想,说:“这个不用担心,我给你找一家,离你们村最近的拼批发冰棍的铺子,你找一只木头箱子,在里面放上棉被,每次进货就用这只木头箱子,这样冰棍就能融化的少。”
她还特意提醒,现在有一种冰棍是汽水冰冻而来的,叫做冰块。就是把汽水装到一个长方形的小袋子里,然后把它冻成冰块拿出来卖。
这种根本就不用担心它融化,反正只要一扔进冰柜里,它立马就能恢复原形。
“以后进货可以多进一点这种,那融化的成本就更没有了。”
素云对大姐的这一番帮助很是感谢,她小时候都是吃冰淇淋,重生之后才知道还有老冰棍这种东西,要不是大姐告诉她,她甚至不知道,还有把汽水直接当成冰块给卖的。
看样子她还需要进一步的调研。
“大姐,我真是太感谢你了!”她重生到这里后,只有周大姐是唯一一个真心待她好的人。
“嗨,客气啥呀!”
周大姐把那家冰棍批发商店的电话给了她,犹犹豫豫的,最终还是问出了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
“你男人啥时候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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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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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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