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荞不得不把泡面作坊扩大了些,每日的产量大约能赚个三十两银子。
一个月的收入能有九百两。
别看这多。
实际上是因为泡面刚爆火。
又被行商实验了,可以保存得久,才会有大批大批的订单。
泡面价格便宜,利润其实也不低。
正因为进货便宜,受众多,生意也就好。
比起自己去做,还要研究,得花费不少时间,短时间内,她都能趁机赚一笔。
这日一早。
徐管家把罗夫子请来跟叶荞见面。
“罗夫子你好,我是叶荞,家里如今我做主。”叶荞故意这么说,盯着罗夫子看反应。
罗夫子是个年岁约莫四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长衫,他朝叶荞拱手见礼。
“见过叶小姐。”
“夫子不用这么客气,坐。”叶荞礼仪也没出错,就是整个人比较灵动,一看就是坐不住的那种。
罗夫子见她没有轻视自己,心里也好受些,朝她颔首后才坐下,问:“不知道叶小姐给族学理请夫子,可有什么明确的要求?”
“倒也要求不高,只是有几个问题想问罗夫子。”叶荞轻咳一声,见他双目清澈,第一印象很好,就直接问了。
“不知道罗夫子你觉得女子读书怎么样?”
“女子读书识字,并无错处,学海无涯,谁都可以学。”
叶荞见他想法这么开明,还有些意外,毕竟如今迂腐的学子更多。
“那夫子觉得,因材施教这话可对?”
“因材施教?”罗夫子琢磨这话,半晌才抬头问她:“不知道叶小姐这话具体意思是什么?”
“别类分门,因材施教。”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地方,扬长避短,教育也是如此,不仅仅是教授课堂上的知识,更应该让学子明白,往擅长的路走,而不是死磕短处,您说是不是?”
罗夫子思索了一番,复而感叹道:“真想不到叶小姐能说出这话来,不过,你说得很有道理。”
“我觉得是应该如此。”
“那就好。”叶荞点头,看得出罗夫子是个宽容的性子,有自己的师德,虽然才华不是特别出众,但教孩子们启蒙还是没问题的。
至于一些读书天才。
看来到时候可以考虑看看,能不能请王秀才来村里教书。
叶荞也就是这么一想。
很快就把罗夫子定下来了。
学堂这边。
在三日后上梁,全村的村民都来了,放鞭炮,热闹了一番。
“学堂建好了真是太好了。”
“我家孩子正好七八岁,送过来读书正好。”
“听说也收女孩子。”
“真的还是假的?女子怎么能读书?”
“嘿,你这话说的,女子咋就不能读书了。”叶大伯母在旁边听见有妇人说这话,不赞同地出声。
“是建山媳妇儿啊。”说话的妇人听到她这话,有些稀罕:“你要送家里的姑娘去读书?你家姑娘不是都十四了吗?该说亲了吧?跟男孩子一起去读书,这名声……”
“你们不知道大户人家的姑娘都识字吗?”叶大伯母不跟她一般见识,毕竟对方并不是对她说难听的话,只是思维受到禁锢。
“真的吗?”
村民们日子虽然过得好了,但其实也很少出远门,自然不知道大户人家的生活是啥样的。
“当然,要是连字都不认识,怎么管家?”叶大伯母言简意赅:“我家姑娘做的衣裳好看,那也是识字的,画画也跟着学的,不学这些,你就算是做女红,花样子也能做得逼真不成,以前是大家没条件,所以才不送孩子去读书。”
“现在学堂建起来了,束脩也不多,用不起墨,就用炭笔跟小黑板,毛笔也能自家用兔毛来制。”
村民都被她说得有些意动。
“而且不仅孩子们可以学,大人也可以学,只要你们愿意。”叶大伯母这些话。
不过半日就传出去了。
女子读书就够震惊的了。
大人们跟着学那简直是一道惊雷。
不少的大人都觉得不好意思。
说一把年纪了,还去认字。
叶大伯母忙着呢,对村里的事并不多言,她不仅要照顾家里,还要时不时去镇上的烤鱼铺子。
学堂里招学生的事。
有叶爷爷和村长他们负责。
一开始送来读书的,几乎都是家里的男孩子。
直到叶翠也跟着去学堂。
叶浩身体还没好,平时去镇上学堂家里人也不放心,干脆让他留在村里的学堂读书,两兄妹平时就一起走。
有了叶翠打头。
最先被送去学堂的姑娘是以前跟着叶荞学习认字的草儿几个姑娘。
后来村里人眼见着叶翠跟草儿时不时大声背诵的声音。
加上女子并不用学科举内容。
只是启蒙,上课的时间也不多。
下午挺早就下学了,中午还有午休,时间很畅快。
原本一些年纪大的,约莫十三四岁等着嫁人的姑娘也有了心思,在家里人不管后,就悄悄拿了私房钱交了束脩,上午跟下午都去上了一个半时辰的课。
渐渐的也都认识不少字了。
最让大家高兴的是,学堂里是两层楼。
在村里可是独树一帜的存在。
就算是镇上,除了有钱人家的阁楼是两楼,其他都是平房。
在学堂里读书的学子们,每次都乐此不疲地往二楼跑。
二楼上课的学生们就更开心了。
日日趴在二楼的阳台上,跟路过的家人说话。
这反倒引起不少大人眼馋了。
就说何大虎家。
自从他大哥日日在镇上卖小吃后,手上有了收入来源,日子就好过得多。
何大林的娘何柳氏恨不得立马给他找个亲事说了。
何大林坚决不同意:“娘,我现在每日这么忙,哪里顾得上娶媳妇儿,多赚点银钱才是正事。”
“那你要赚到什么时候去,你今年都二十一了,再不娶妻,都成老光棍了!”何柳氏这下是又开始愁他的婚事了。
何大林眼睛一转,说:“娘,我也愿意娶亲,不过我要娶个识字的,你也知道我们平时生意忙,来往的客人大多识字,有些时候甚至要跟我们订货,需要签契书,我不识字,每次都必须花银钱去找秀才写,这就罢了,万一以后一个不注意被人骗了就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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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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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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