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要套种什么?”叶荞想了想说:“我给你说一下详细怎么套种。”
“好啊,好啊,我想了一下,豆子吧,豆子比较好种,就算是到时候出啥问题了,扯了豆子也不心疼。”何老爷子说。
叶荞点头,“那你种电黄豆,绿豆都行。”
估摸着粉丝肯定很受欢迎,就算被其他人琢磨出来了,也有买卖赚钱的空间,豆子需求量就大了。
反正亏不着。
“好好好。”
叶荞就跟何老爷子说起怎么套种,一亩地里能套种多少,跟麦子的间隔是多少等等。
她用的都是对方能听懂的语言。
何老爷子听完,有些激动:“小荞你说得很有道理啊,以前我都没这么想过,我这就去试,要真成功了,以后家里能增产不少呢。”
然后何老爷子就积极主动地跑去套种了。
比叶荞这个当事人还在意。
叶荞哭笑不得,但也能理解他的做法,毕竟村里人大多还是靠地吃饭,谁也不能保证作坊一直开着,地才是硬通货。
接下来的几日。
叶荞都在家跟叶母一起做绿豆粉跟红薯粉。
家里晾晒不够,就只能放到叶大伯家去晒。
两家的院子就足够了,毕竟光叶荞跟叶母两个人的产量,也有限。
期间,叶母请人种麦子,花了七日才把所有地里种好。
三月末的时候。
荒山上的房子修好了,主要都是修的一些平房,要不是因为后面大多数人力都跑去处理荒山,其实早就能修好了,拖了一个半月才修好,已经算慢的了。
一大早上,叶荞被叶母叫起床。
“快收拾收拾了,去荒山那边吃早饭,午饭请木匠他们吃顿午饭,结了银钱,就把建房队的人送走了。”叶母说。
叶荞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坐起来,看了一下天色,还早呢,才刚天亮。
她说:“娘,你先去吧,给我留点早饭,我跑会儿步,练会儿箭术再过来。”
“行,别太晚了,中午要煮锅子吃,肯定厨房里都忙不过来,没地方给你热菜。”
“知道了。”
叶母就穿着薄衫,出门了。
叶荞快速爬起来洗漱,锻炼,花了半个时辰,再跑去荒山时,还没走近呢,就看见漂亮的一栋栋放在坐立在半山腰的位置。
那边刚好有一个平地,平房也是砖瓦房,不大,为了方便,都是修的小院子。
一共修了五栋小院,每个小院里有四个卧房,客厅也有,以后适合给一家人住,这也是考虑到以后来家里干活儿的人,不管是下人还是佃户,总不可能一直单身,还不如干脆就修个小院,毕竟人家亲人都在,才更安全不是。
叶荞过去的时候,看到荒山这边热闹得不行。
一群镇上来的匠工们早就起床了,热火朝天地在帮汪大舅他们干活儿。
荒山上种的树也差不多都种完了,只剩下一些空地,还没有想好种什么,叶荞想弄爬藤植物好了,正好把每个果林分开。
还有果林里,修了不少的碎石小路,就算是下雨,走上去也不怕沾上泥土,还漂亮。
叶荞没去山上干活儿的地方凑热闹,径直去了草棚厨房这边。
一走近,还没说话,就被何春看见了。
何春对她打招呼:“小荞啊,进来吧,早饭给你留着的,吃的肉包子跟豆浆。”
“早上磨了豆腐的?”叶荞走过去,也没客气,拿了五个包子跟一杯还是温的豆浆。
五个包子的馅儿都不一样,有青菜馅儿,咸菜腊肉馅儿,韭菜鸡蛋馅儿,豆腐馅儿,鲜肉馅儿。
“嗯,中午不是要准备七八桌饭菜么,豆腐煮锅子里好吃,就自己推了点,反正也挺方便的。”
叶荞点头,倒也没有说什么。
她一边吃包子,一边看中午有什么菜。
其实都跟之前的差不多,只不过现在有一些青菜可以吃了。
一桌算下来,大概要花个三四百文,八桌就是二三两银子。
这要是放在以前,叶家也是承担不起的,至少太奢侈了。
现在却完全没问题,就香皂作坊每日的收入至少都有十几两,这还是她算的最低收入。
所以叶荞在隔壁村的村民来干活儿,说到村里的一头老牛死了,要卖牛肉的时候,连忙找到叶母表示要买。
“真要买?”
“娘,机会难得啊,平时哪里能轮到我们买牛肉啊,有银钱了就要吃好点嘛,嘿嘿,而且我们家不是有冰窖么,买回来的牛肉吃不完,可以放到冰窖里,给爹和阿远留着,顺便姥爷跟大伯那可以送点。”
“那你带上何春一起去买,他会看肉。”叶母说。
“好啊。”
叶荞就去找何春了,她身上随时都带了碎银的,也不用再回去拿银钱,找到何春后,就准备叫上叶萧,三个人一起去。
何春听了,没有拒绝。
他说:“我收拾一下就出发。”
“行。”叶荞正好去找叶萧。
叶萧在家刚把兔子喂了,听叶荞说牛肉好吃,他瞬间来了兴致,问叶荞怎么吃好吃。
叶荞自然能举出很多例子,“像什么牛肉粉啊,牛肉汤,还有牛的内脏煮在锅子里吃,和牛烤包子,反正能吃的法子多的是。”
“我听到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叶萧咂巴了一下嘴:“就是不知道牛肉贵不贵,我也带点银子吧,要是便宜我也买点回来。”
叶荞说:“我跟隔壁村的婶子打听过,好像是三四十文一斤。”
这个价格比猪肉贵一倍,也难怪普通百姓一辈子都没吃过,这就是经济不够发展的弊端。
“嘶,这个价格有点贵啊。”叶萧肉疼了一下,但他还是带上了点铜板。
这次出发自然是赶的叶荞家的骡车。
何春收拾好了之后,就坐在前面赶车,往隔壁村走的路上,何春想到了叶荞说的粉丝,问:“小荞,听说你们家弄了红薯粉出来,跟之前吃的粉丝有什么不一样吗?”
“诶,等何大哥你回去后,自己拿去研究吧,能做什么菜,你拿到原材料,就心里有数了。”
“多谢。”何春拱手道谢。
叶荞笑了:“这算啥,这段时间要不是有何大哥,我们的伙食可没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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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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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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